F 大调第 12 弦乐四重奏

B179,Op. 96 · 美国

德沃夏克在 1893 年创作的《第 12 号弦乐四重奏,“美国”》是室内乐的常青树,当时他在纽约国立音乐学院担任院长。实际上,在完成了著名的《自新大陆》(New World Symphony)之后,德沃夏克在美国爱荷华州的捷克裔社区斯比维尔(Spillville)度过了一个暑假,写下了这部四重奏。他很喜欢美国的音乐,常常沉浸其中,因此很享受在美国的生活。他尤爱美国黑人的灵歌,并将其运用到自己的作品中,写就了广为人知的《美国四重奏》(American Quartet)。音乐中巧妙地融入了美国的影响,最突出地体现在非常简单的整体结构和大量运用的五声音阶——这是美国民间音乐的精髓;在他深深怀念的祖国,这也是传统旋律的核心。最具有美国特色的旋律出现在“缓板”(Lento)中,让人想起美国黑人灵歌中悲伤与振奋的深情融合。颇具讽刺意味的是,《美国四重奏》除了在室内乐经典中拥有突出的地位,最终也为美国作曲家接纳他们的音乐传统奠定了基础,为科普兰和其他人的创作提供了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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