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擊樂
關於打擊樂
打擊樂「percussion」的詞源於拉丁文「percussus」,即為「敲打」之意,因此能被歸類於打擊樂器的物品可說是不計其數。作曲家約翰 · 凱吉便在打擊樂作品中運用了居家用品和汽車零件,捷爾吉 · 李蓋悌也在歌劇《Le Grand Macabre》中加入了汽車喇叭、門鈴和砸碎餐盤的聲響。 中世紀音樂多半以穩定節奏的鼓點為伴奏,而古典樂中最廣為人知的打擊樂器或許是定音鼓,這種音高固定的大型打擊樂器,早在巴洛克時期便用來標記節奏及重要的和聲變化,至今也仍是管弦樂團的核心成員。而隨著樂團編制成長,也加入更多打擊樂器,主要可分為有調和無調兩種類型。有調打擊樂器包括木琴、顫音琴、馬林巴木琴等,有著如鋼琴般的琴鍵配置,能夠敲奏出旋律與和弦。極簡主義作曲家史提夫 · 萊許在《六重奏》中便大量運用此類打擊樂器。 而無調打擊樂器則以製造節奏為主,包括小鼓、大鼓、鈸和鈴鼓等。另外還有一些具奇妙音效的樂器,例如震盪器 (vibraslap)、水琴和風鳴器等,被理查 · 史特勞斯和 Colin Matthews 等作曲家用以大肆揮灑創意。
